近期在日内瓦举行的第7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卫组织成员国批准了对《国际卫生条例》的广泛而关键的修订,该条例上次修订是在2005年。


《国际卫生条例》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条约,要求各国监测潜在的疾病爆发和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要求它们发现、评估并向世卫组织报告此类威胁。这些修订旨在加强全球对包括大流行病在内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防范、监测和应对。主要变化包括:


  • 引入“大流行病紧急情况”的定义,以触发加强国际合作,应对已经或有可能成为大流行或造成重大健康、社会或经济混乱的大规模疫情。
  • 建立团结和公平的承诺,加强获得医疗对策及资金的机会,包括建立协调财务机制。
  • 成立缔约国委员会和国家《国际卫生条例》主管部门,以促进各国之间的实施、协调和合作。



这些修正被视为巩固了国际卫生法的基石,并为最终敲定单独的疫情协议奠定了基础。成员国同意将疫情协议谈判延长1年,目标是在2025年世界卫生大会或更早之前达成共识。谈判的症结仍然集中在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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