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总检察长詹姆斯·乌思迈尔在州上诉法院推翻公开携枪禁令后表示:“公开携枪已成为本州法律。”


乌思迈尔周一在社交平台 X 上发文称:“第一上诉法院的裁决对佛州所有初审法院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从上周起,公开携枪就是佛罗里达州的法律。”


9月10日,佛罗里达州第一上诉法院(DCA)的一个三名法官合议庭裁定,“守法的成年公民”拥有依据第二修正案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的权利。案件 McDaniels 诉佛罗里达州涉及一名男子,他因 2002 年在彭萨科拉因违反该州公开携枪法被捕后提起上诉。


该男子名叫斯坦利·麦克丹尼尔,当时他在潘汉德尔市(Panhandle)的一个主要路口被捕,当时他随身携带了一把上膛的手枪。被定罪后,麦克丹尼尔被判处缓刑和社区服务,但初审法院在等待上诉期间中止了刑罚执行。


在这份裁决里,斯蒂芬妮·雷法官认定佛罗里达州的“公开携枪禁令”违宪,因此之前麦克丹尼尔因为违反该法律而被定罪的结果作废,他的刑罚判决也被推翻。


法官表示:“没有任何历史传统支持佛罗里达的公开携枪禁令。相反,历史证明,在公共场所持有武器的权利必然包括公开携带的权利。这并不是说公开携枪是绝对的,或者不受合理监管的。但州政府不能彻底剥夺普通、守法成年公民的这一权利。”


上诉法院上周推翻禁令后,乌思迈尔在 X 上补充道:“这对佛罗里达人第二修正案权利来说是一次重大胜利。正如过去几天我们所见,上帝赋予的自我防卫权是不可或缺的。”


裁决作出后,佛罗里达州警长协会建议全州 67 个县的警长停止依据公开携枪禁令进行逮捕,尽管上诉法院的裁定仅适用于第一上诉区内的 32 个县。


佛罗里达州的公开携枪禁令由前共和党州长鲍勃·马丁内斯于 1987 年签署成法,此前该法律的早期版本在本世纪初已被废除。2017 年,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维持了该禁令。2023 年,州长罗恩·德桑蒂斯(共和党)签署法律,允许民众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隐蔽携枪。


在给佛州检察官和执法部门的指导中,乌思迈尔表示,由于佛州法院无法对这类行为定罪,他们“同样应避免逮捕或起诉那些以他人可见方式携带枪支的守法公民。”


不过,乌思迈尔也指出:“然而,麦克丹尼尔案的裁决并不妨碍执法部门继续查处那些在公共场合‘以粗鲁、草率、愤怒或威胁的方式’展示枪支的人。”


他还表示,这份指导意见不适用于“某些禁止携带枪支的特定场所。” 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这些场所包括警察局、监狱、投票站、中小学建筑,以及联邦法律禁止公开携枪的地点。


信息来源:The H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