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税局周三宣布,2020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自动从2021年4月15日延长至2021年5月17日。个人纳税人还可以将4月15日到期的2020纳税年度的联邦所得税付款,推迟至5月17日,不会受到罚款和利息的影响。而5月17日起,任何剩余的未支付余额将开始收取罚款,利息和附加税。个人纳税人无需提交任何表格或致电IRS,即可获得此项自动延税的资格。 而在5月17日截止日期之后,还需要更多时间提交税表的纳税人,则需要提交申请延期至10月15日。即使在新的截止日期之前,国税局也敦促纳税人考虑尽快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