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地疫情发展情况,为减少病毒传播风险,驻洛杉矶总领馆证件大厅自2020年4月起暂停对外办公,但总领馆一直持续在为有紧急人道需要等人员办理证件。

为便于公众了解和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总领馆现对疫情期间办理赴华签证、认证养老金资格审核流程和要求做进一步明确。


目前,中方疫情期间针对外国人入境的签证限制政策仍然有效,原持有效签证、居留许可、APEC商务旅行卡的外国人暂停入境。建议访问总领馆网站,了解签证政策调整变化。

总领馆建议公众“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因紧急人道原因,或因复工复产事由需要赴华外国人,须另行申请签证(原有签证不予注销)。

考虑到疫情传播风险,疫情期间,中国驻美使领馆严格按照领区划分受理签证申请。驻洛杉矶总领馆只受理常住在总领馆领区内的外国人签证申请。

 外国人因紧急人道或复工复产原因申请签证的,在疫情期间的签证做法一律调整为:通过总领馆赴华签证在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总领馆将进行审核,并通过电邮方式确认已获得通过的申请;申请人在接到确认电邮后方可邮寄签证申请资料。具体步骤如下:


01

事先预约


申请人须事先在线预约。请如实申报个人情况,说明赴华事由,同时提交相应支持性文件:


  1. 因紧急人道原因申请签证的,请提交:
    · 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证明申请人和在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的材料;
    · 医院证明。正规医院出具的国内亲人近期病危、病重通知书或说明病情严重程度的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 其他证明。根据赴华事由的不同,可提供其他支持紧急人道事由的相关证明。

  2. 因复工复产原因申请签证的,请提交:
    · 中国国内邀请单位的公函,说明赴华具体事由和必要性;
    · 省级外办或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来华邀请函,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等;
    · 美国所在单位的公函,说明赴华具体事由和必要性。

  3. 已接种中国产疫苗的赴华外国人,可提供以下便利:
    · 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如工作、商贸、访问等)的人员及其家属:除复工复产类材料外,请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 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的人员,如因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签证审发范围扩大至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紧急人道类材料外,请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 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申请商贸类签证,提交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总领馆将对在线预约进行审核,并根据个人情况做出是否同意继续受理签证申请的决定。


  1. 对可予受理的,将主动发送邮件予以确认。

  2. 为提高工作效率,对不符合当前办理条件,将不予电邮联系。

➢ 注意事项:

  1. 不属于紧急人道情况或复工复产情况的,将不予批准,请勿登记预约。

  2. 属于以上情况的,请务必按通知要求一次性将情况说清楚,并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以提高工作效率。

  3. 以下情况将不予同意:提交说明和有关材料不足以支持赴华目的的、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总领馆认为不适合在疫情期间签发签证的。

  4. 未收到邮件表示未予同意办理,建议推迟赴华旅行,请勿继续来电来邮查询催问。


02

 备齐材料

在收到总领馆通知可邮寄申请材料后,请即准备以下材料:


  1. 护照原件: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至少1张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 护照资料页(带照片页)复印件1份。

  3. 已签字的签证表格和确认页的原件:除前往港、澳地区外,外国人申请赴华签证现须在线填写申请表(原有PDF版签证申请表一律停止使用)。请在最后打印的申请表右上角写上总领馆确认邮件里发给的预约号码。

  4. 照片:提供符合要求标准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纸质照片1张,并直接粘贴在确认页空白处。

  5. 其他相关材料(请参照相应的签证须知,根据个人情况准备):
    · 
    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且第一次办理,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与信息页复印件。
    ·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如第一次办理签证,请提供出生纸、父母护照和在美合法居留权(如绿卡)复印件。
    · 符合已接种中国产疫苗人员便利化安排的,应提交疫苗接种证明和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根据个案情况,总领馆主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6. 住址证明材料:如美国驾照复印件、水电费账单等。

  7. 邮寄服务告知书:https://docs.qq.com/pdf/DR0FreGp6b0ljeW1x下载并签署。

  8. 回邮信封:该信封将用于把做好的签证(护照)邮寄给申请人。
    · 回邮信封必须为USPS的Priority Mail Express信封,请付足邮资且贴好邮票,写明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电话。
    · 多人同时申请需分别准备回邮信封,即每个申请人提供一个回邮信封。
    · 请确保收件信息准确,自行保留查询号码(Tracking number),以备自行到邮寄方网上查询时使用。
    · 回邮信封地址须为美国境内地址。

  9. 付款方式:疫情期间,签证申请均按加急方式办理,收费标准为:
    · 美国公民170美元/份,须使用现金支票(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付款。请准确填写金额,收款人请填写:Chinese Consulate in Los Angeles。
    · 除美国公民以外的第三国公民请准确填写并签署的《信用卡付款授权表》。

➢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认真阅读,并逐一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遗漏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办证效率,或作退件处理。

  2.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情况、如实准备申请材料。任何虚假申报或材料作假,均违反中国法规,将直接影响本次签证申请,或导致一段时间内被拒绝办理签证,或不准入境中国。

  3. 不接受非指定邮寄方式的其他快递方式,也不接受个人支票等其他非指定支付方式。


03

邮寄材料


  1. 将以上材料如数、按顺序整理,并装入美国邮局USPS Priority Mail Express信封(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寄给总领馆。
    请注意检查并确认无误,并按以下格式书写信封。

  2. 请务必在信封上醒目注明:“邮寄办证”,并写上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

  3. 请注意自行记录寄出信封查询单号(Tracking Number),以备自行查询使用。

➢ 注意事项:

  1. 在任何情况下,请只在得到总领馆邮件确认后邮寄签证申请材料。未经确认同意而自行将证件或材料邮寄到总领馆的,将作退回处理。

  2. 收到确认邮件的,请务必对照本通知要求,检查确认所有材料无误,并按顺序装入信封。请确保一次性将所有材料提交完毕,以提高邮件处理效率。

    未按以上要求书写来邮信封的,将作退回处理。

  3. 外国人赴华签证全部实行双向邮寄方式办理。在任何情况下,总领馆均不接受当面递交签证申请或领取签证,请勿直接前来总领馆。

  4. 邮寄服务由当地邮寄提供,寄件及回邮过程中可能发生丢失、损毁、延迟到达等情况,申请人应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为此留足补救时间,事先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


04

办理时间


邮寄材料并不等于一定会获批签证。总领馆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并根据个案情况签发签证。


如符合签发条件,总领馆将在收到邮件后尽快办理签证并寄出。签证通常将自收到邮件之日起,大约5-10个工作日寄达申请人。


请耐心等待并自行向邮寄方查询跟踪回邮进度。恕无法一一接受证件办理进度人工查询。


➢ 注意事项:

  1. 总领馆根据中国法规和疫情期间签证政策,视申请人个人情况审发签证。

  2. 只要情况属实、材料充足,由申请人本人或未成年人监护人完全可以自行完成签证申请,而无需寻求他人帮助。

  3. 任何机构或个人声称可以代为办理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的,或“保证”可以获得签证的,均不可信。因委托他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应有申请人自行承担。

  4. 在签证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请勿购买机票。

  5. 疫情期间申请到签证者,应按照总领馆通知要求,在离境出发城市进行“双检测”,同时在入境后接受检疫和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观察隔离措施等。


附:签证在线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按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完成签证申请在线填表的内容,务必确保信息属实且准确无误。请注意,如申请表在线提交后,表格内容有任何改动、漏填、误填,须重新填写并提交新的确认页和签证表格。


二、如出生地为中国或曾有中国国籍,须在“本族裔语言姓名”处写明中文姓名。


三、如曾有中国国籍,请在“是否曾经拥有其他国籍或者居民身份”处选择“是”,“曾有国籍或居民身份”处选择填写“中国”,并根据是否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三、请务必按要求完整填写教育背景(从高中阶段开始写起)、家庭情况、旅行信息和以往旅行信息。


四、请在“是否有同行人”处选“否”。


五、填写完毕后,请注意打印出确认页和签证表格,并在确认页、签证表格相应处签字。申请表必须是打印版,不可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