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租房者權益倡導者指出的加州房東利用“無過錯”驅逐原則規避州租金漲幅上限的現象,週四,立法機構投票通過加強對租房者的驅逐保護,並將彌補現有法律漏洞。民主黨州參議員杜拉佐提出的法案將更新2019年的驅逐法律,該法律規定租金漲幅上限定為5%加上通貨膨脹率,最高為10%。房東可以因房客“有過失”如未能按時支付租金或“無過失”的理由如自己需要搬進公寓、進行維修或將公寓撤出租賃市場對其租客實施驅逐。根據杜拉佐的新議案,房東搬進自己的公寓或租給家人也必須確認身份,新住戶必須在原租房者被驅逐後三個月內入住,他們必須曾經在公寓裡住至少一年。那些為翻新房屋而驅逐租戶的房東在發出驅逐通知時,必須提供許可證或合同的副本等。若房東不遵守規定,被驅逐的租戶可以根據最初的租賃合同搬回來。該議案還將允許司法部長、地方政府和租房者起訴房東非法驅逐和非法增加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