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一名13歲德州男孩因槍殺索尼克快餐員工而被判謀殺罪,被判處12年監禁。當地檢察官辦公室的帕爾多表示,週二,在經過幾天的證據聽證會後,法官判決他將在得州少年司法部的監管下開始服刑,隨後可能會被轉移到該州的成人監獄系統。當局沒有透露這名男孩的姓名,他面臨緩刑到40年監禁不等的刑罰。
警方稱,這名當時12歲的男孩在基恩索尼克快餐停車場,用AR式步槍向受害人馬修·戴維斯連開數槍。
警方稱,當時戴維斯與其叔叔發生口角,後男孩拿出叔叔的槍並向其開槍。男孩的叔叔戈麥斯也在槍擊事件後被捕,後來被指控篡改或偽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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