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孟晚舟引渡案17日其代表律师在是否符合递解条件的庭审中,继续做法庭陈述。辩方律师指出,按照加拿大的反欺诈法,指控欺骗行为,必须要有具体证据可以证明相关欺骗行为引发了实际损失或具体的损失风险,这些风险不能是基于遥远未来的预设或者假设。而孟晚舟的陈述没有使汇丰面临任何实际的、可量化的风险损失。辩方律师还指出,美方提交的用于要求引渡的主要法律文件——《案件记录》使得本案存在“证据真空”。孟晚舟方认为,除了实际的金钱损失或者名誉损失不存在,孟晚舟的陈述也没有使汇丰面临任何的贷款风险。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阶段因此将于18日全部结束。目前法庭尚未公布何时宣布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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