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正在尋求讓前總統特朗普於明年年初,就特朗普集團存在潛在欺詐行為作證。知情人士稱,詹樂霞已要求特朗普明年1月7日在其紐約辦公室作證,該調查針對的是特朗普集團是否在對不同實體的財產估值中存在財務欺詐行為。特朗普的律師可以要求法官阻止取證,理由是特朗普的證詞可能會在刑事調查中被不公正地用來個人針對,侵犯他不得自證其罪的憲法權利。此外,去年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傳訊了前總統的兒子、長期在特朗普集團擔任高管的埃裏克。埃裏克從最初的抵製後遵從了傳票,並於去年10月提供了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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